招聘雅江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雅江县防灭火工作,提升全县火灾扑救能力和应急救援处置水平,根据州政府《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乡镇专职消防站建设的通知》(甘办函〔〕90号)文件精神,雅江县消防救援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招录原则
一
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
招录计划
二
本次计划招录1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仅限男性),其中驾驶员岗位不超过2名。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集中培训,培训实习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波斯河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
招录条件
三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雅江县户籍,高中以上学历,志愿投身消防救援工作。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拥护中国共产*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身体、心理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无色盲。
(二)岗位条件
1.战斗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身高cm以上,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陆勤人员标准。
2.驾驶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高cm以上,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陆勤人员标准,持有消防车驾驶证件(持有A1、A2或B2驾驶证)。具有高海拔地区车辆驾驶经验或车辆维修经验者优先录用。
3.满足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录用:
①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且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录用;
②取得应急救援培训证书、灭火救援专业技能鉴定证书等有关消防救援技能资质证书的优先录用,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
③具有无线电、计算机、网络通信、软件工程等相关学习从业经历的,或具有通信相关特长的优先录用,年龄可放宽35周岁;
④具有机械、电工等相关学习从业经历的,或具有装备维修专业技能的优先录用,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⑤战斗员岗位具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予以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①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少年管教的;
②因存在犯罪嫌疑被立案侦查,尚未侦查终结的;
③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④被国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⑤其他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
⑥其它不适合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
报名方式
四
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形式。报名时间:年6月10日至6月11日(每天09:00-12:00,14:00-17:00);报名地点:雅江县消防救援大队驻勤分队(雅江县商业步行街2号旁)。现场报名通过后,前往雅江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进一步资格审查,并填写完整的纸质《雅江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1份。
需提供的审查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必备),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必备),一寸免冠照片2张(红底彩照),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资格证书等。
根据个人情况,需提供材料:退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立功受奖材料(证章、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