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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3/26 16:53:00

一、生产生活等经济需求

(一)发展经济、改善生活、产业升级的金融服务需求

从经济发展总体水平看,根据有关统计,在“八五”后四年、“九五”期间和“十五”前三年,民族自治地方GDP占全国的比重总体上是逐步下降的,从8.49%下降到不足8%,GDP年均增长速度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均GDP相对于全国的比重,总体趋势也是下降的,从年的62.44%下降到56.71%。

从产业结构上看,民族自治地方年的三次产业的构成比例为24:40:36,第一产业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则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2.9个百分点。加速调整民族地区的产业结构,促进民族地区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已成为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另据统计,全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45%、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的45.1%分布在少数民族地区。贫困问题在边境少数民族地区表现尤甚,如新疆南疆地区10个边境县中9个是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云南25个边境县中16个是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

这些地区生态环境恶劣,社会发育程度低,交通闭塞,远离区域经济发展中心,处于现代都市经济辐射的末梢,生存环境恶劣,生产生活条件差,贫困面广、程度深,自我发展能力弱,有的以村为单元呈整体贫困状态。

由于经济上的相对落后,自我积累和吸引资金的能力相对较弱,民族贫困地区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主要是生产起步资金的融资需求、一般农业生产的季节性融资服务的需求、地区产业结构升级的融资需求,以及农牧民、小企业日常经济生活对存款、贷款、资金结算、汇兑等基本金融服务的需求。在金融体系及政策方面,主要是需要能够满足上述金融服务的社区性金融机构,以及相应的政策性扶持措施。

(二)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需求

基础设施落后是制约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年来,国家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更加重视,一大批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重点项目不断开工,资金需求量巨大。如西部开发大通道工程,重点规划建设8条公路大道,20年左右建成,约需要投资亿元。此外,由于民族地区多属农村地区,未来城市化进程中所需要的各类基建投资也是巨大的。这些资金,除了来源于政府投资外,对直接和间接融资的需求都是巨大的。

(三)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的融资需求

民族地区自然资源丰富,长远开发的潜力巨大,但由于受资金来源的限制,不少地区的资源优势难以转化为经济优势,因此对融资的现实和潜在需求也是巨大的,比如仅西气东输工程一项,就约需要投资多亿元。这类融资需求与相应的资源相配套,因而更多的属于直接或间接的商业性融资需求。

与此相对应的是,生态保护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如国家对长江、黄河上中游地区(主要是民族地区)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将西部林业建设列为国家林业建设重点。不仅林业建设本身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而且退耕还林、还草的农牧民转产也需要大量的起步资金,这不仅将需要巨大的财政投入,也将需要大量的政策性金融资源的投入。

二、基于社会公平和政治方面的金融服务需求

一是表现为民族贫困地区能够分享到改革开放、社会进步的成果,享有越来越完善的金融服务的需求,包括基本的生产、生活融资需求,基本结算、汇兑、贷款服务等的需求。不仅需要政策性的金融扶持,也需要基于商业可持续的社区金融服务。

二是表现为政府引导非正规金融,维护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安定团结与社会和谐等的金融服务需求,如放松利率管制、放宽机构准入、提供对金融机构的特殊补贴等。

对民族地区金融服务供给的进一步分析

一、贫困地区资金外流严重

从资金流入环节来看,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投入一直没有停止过。大规模的资金投入有三次,前两次投入以财政性资金为主,而第三次投入中金融资源的投入起了重要作用。

第一次是20世纪50年代中期,当时全国个工业重点项目中有51个分布在陕西、甘肃、四川、云南等地,基建投资总额占全国的18.5%。“二五”和三年调整时期对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基建投资总额占全国的27.6%。第二次是“三线建设”时期,通过国家投资,建成了拥有当时全国三分之一固定资产原值和以国防、机械工业为主体的“三线”工业。

第三次是“西部大开发”,到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西部地区的各项贷款余额达到亿元,比年增加了亿元,增幅达.8%。国家开发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是西部地区融资的主力军。

尽管从年以来,“民族8省区”的平均存贷比随全国性的流动性增加而有所降低,但仍然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大量信贷资金的投入,有效地促进了西部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

然而,从资金流出环节来看,资金向内地和发达地区流动的趋势近年来也没有停止过,部分资金因缺少有效的商业性金融资金需求,通过银行、证券市场及其他投资渠道流出了民族地区。

年以来,“民族8省区”存差不断扩大;内蒙古、新疆、青海等民族地区存贷比分别由92.64%、79.32%、.16%降至79.50%、60.98%、80.76%,降幅均超过10个百分点,也都超过了全国水平。尤其是青海,由年末的贷差变为年末的存差。

此外还有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的居民在外地办企业,贷款在少数民族地区,存款在其他地区,造成资金外流。在分析地区金融深化程度时,可以用贷款与GDP的比例来表示银行信贷对经济的支持度。从表10-4可以看出,“民族8省区”这一比例的平均值较全国平均水平低22个百分点,其中内蒙古、广西、西藏、新疆等都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除了区域间的资金流动外,县域资金外流在贫困少数民族地区也比较突出。在农村,资金的流动主要有两条线,一条是外出打工人员通过邮局或金融机构把资金汇入农村,政府有关部门的转移支付也通过政府机构或金融机构划入农村,此外还有一些投资资金流向农村;另一条是金融机构将暂时尚未投入运用的社会储蓄或通过乘数效应放大了的存款动员为新的投资,一部分仍留在农村,大部分按照收益水平配置到效率更高的产业和地区。

此外,以政府为主导的投资性经济增长方式对资金流向的影响也是巨大的。由于近年来贷款中长期化的趋势依然突出,新增贷款主要投向了项目建设和房地产业,通过资金向大项目积聚,而大项目主要集中在城市,助推了资金向城市积聚。

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通过投资来拉动经济增长是必要的,那么适当减少在城市的政府投资,加大对农村尤其是民族贫困地区农村基本建设的投资将有助于使资金回流。这也符合贫困地区农民的需求。

二、金融服务机构种类少,功能缺位

从直接融资渠道来看,民族地区无论在债券还是股票市场的发行规模和交易规模都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年,西部11个多民族地区,IPO筹资只占全国的14%,股票成交只占全国的8.8%,截至年末全国有上市公司家,其中西部11个多民族地区占18%。

从间接融资渠道来看,目前全国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多数县不同时设有5家国有商业银行中3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有的县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没有一家具备贷款功能;没有一个自治县设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有的自治县仅设有农村信用社一种金融机构。

政策性银行只有中农业发展银行1家机构设到县,一般1个县仅设1个分支机构,主要保障粮棉收购及仓储资金,服务面较窄;邮政储蓄机构只存不贷,资金单向流出。金融服务主要集中在州府所在的城区,金融服务品种以存款、贷款、汇兑为主,信贷投放集中在一些大项目、大企业和个人消费贷款上。

如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在方圆15万多平方公里的18个县范围内,除州府所在地康定设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的机构外,其余17个县未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的分支机构,在县城只有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的机构,在乡镇上基本上有农村信用社和部分的邮政储蓄机构,在农村的村社几乎没有金融机构。在现有的这些金融机构中,除为上面提到的水电开发、矿产开发、旅游开发等商业性较强的项目提供金融服务外,增加对这些地区资金供应的业务几乎没有。

越来越多的研究结果支持金融发展、合适的金融结构与经济发展之间有相互促进作用。如埃斯里·德米尔古克一肯特和罗斯·莱文在分析近个国家和地区数据之后发现,随着国家和地区变得更加富有,银行、其他金融中介股票市场都变得更大、更活跃、更有效,所以在更高收入水平下金融中介的发展更快。

国家和地区总体金融部门发展水平越高,经济增长就越快,严重依赖外部资金的产业扩张得越快,新企业创建越容易,企业越容易获得外部资金,企业增长也越快。尽管目前民族地区金融机构的布局因金融服务供需双方的均衡而有其内在的合理性,但这种相对单一和不健全的金融结构对民族地区资本形成、产业结构升级等起到的推动作用也有较大的局限性。

三、机构网点少,金融服务出现真空

由于民族地区多数属于贫困落后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较大,相应地,金融体系的发展也相对薄弱。从总量上看,目前全国民族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数仅占全国的10.7%,其中的82%又集中于“民族8省区”。部分民族贫困地区金融机构难以发展壮大,致使金融服务网点少,网点平均服务面积大。

部分地区随着国有银行改革,近年来网点急剧减少,金融服务出现新的空白。如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面积15.37万平方公里,占四川省总面积的三分之一,相当于一个山东省的面积。该州是一个典型的集“老、少、边、穷、高”为一身的经济落后地区。

由于人口少,经济总量小,生产力水平低,低收入人口约占50%,不少金融机构难以实现经济上的可持续经营,更无法扩张网点,使该州金融机构网点较少。目前全州仅有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个,其中国有商业银行30个、政策性银行1个、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个、邮政储蓄机构19个,机构平均服务面积近平方公里,在个别贫困地区农村的村社甚至没有金融机构,当地农民失去了就近的金融服务。

又如云南少数民族地区,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由年末的个锐减至年6月末的个,其中国有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由个减至个,减幅超过52%,机构网点布局呈“倒金字塔”形,金融服务明显弱化。

四、金融创新乏力,金融产品单一,信贷功能下降

主要表现为银行业品种传统单一,证券业品种基本为空白,保险业品种结构不合理(商业化的保险品种、政策性的保险产品同质同性较多),银证保未能协同有效发挥积聚资金的功能。在少数民族地区,基层商业银行没有开发新产品的权限,合作金融机构基本不具备开发新产品的技术、实力和动力。

结语

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我调节、自我发展、自我创新能力较弱,金融产品仍限于传统业务,缺乏针对性,缺少符合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特色服务。由于网点少、电子化水平低,部分少数民族地区银行结算服务、银行卡业务、证券委托交易以及金融信息等服务非常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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